搜索到1233篇“ 表见代理“的相关文章
- 表见代理的认定规则辨析
- 2025年
- 表见代理行为是市场经济活动中常见的民事法律现象。关于表见代理,民法典第172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规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
- 龙翼飞
- 关键词:相对人代理权表见代理
- 表见代理之被代理人可归责性问题分析
- 2025年
- 关于表见代理之被代理人可归责性的争论在学术界和司法界从未停止,两者认为表见代理中被代理人可归责性学说占据主流,但对其风险归责以及具体化情形仍然存在争论。本文通过分析域外表见代理制度、分析及比较《民法通则》和《民法典》、分析《民法典》及相关实务中被代理人可归责性,进而对被代理人可归责性适用风险原则进行判断得出,通过立法或者司法解释对不同情形的被代理人可归责性风险的归责具体化,才能有利于平衡好各方当事人的利益,这不仅是在保护交易安全和第三人的利益,同时也能根据被代理人可归责性而适当地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
- 艾克丹·克依木
- 关键词:表见代理可归责性
- 表见代理构成要件研究
- 基于保护交易安全与尊重意思自治的利益平衡,本文坚定地将本人可归责性要件纳入表见代理制度的构成要件体系。在正式进入表见代理构成要件的研究之前,本文梳理了与构成要件相关的理论学说,在对单一要件说、双重要件说、新双重要件说进行...
- 朱克娟
- 关键词:表见代理构成要件司法实践
- 表见代理证明责任分配论略
- 2024年
- 《民诉法解释》第91条以规范说为蓝本确立了我国证明责任分配的基本原则,而规范说旨在对实体规范进行分类的基础上确立证明责任的分配。《民法典》第172条规定了表见代理下相对人请求被代理人履行合同内容的请求权基础,奠定了表见代理证明责任分配的基准,但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存在不完善及矛盾之处。从实现制度设立的意旨出发,立足于相关实体规范所内含的风险分配,并基于体系化解释,应将被代理人可归责性作为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之一;对于可归责性与善意且无过失的证明责任分配,应遵循规范说的分配路径,明确可归责性属于权利妨碍规范、善意且无过失属于权利发生规范,分别由被代理人与相对人承担证明责任。
- 熊跃敏徐小淇
- 关键词:表见代理证明责任分配规范说可归责性
- 私刻公章表见代理的司法逻辑厘定
- 2024年
- 私刻公章所引发的经济纠纷往往与表见代理相关联。当前民事法律规范及其学理解释对于表见代理的规定和阐释存在模糊之处,导致司法实践对于私刻公章是否构成表见代理的认定存在偏差,而且这种偏差逐渐演化成了一种集体行动的逻辑,使得一些企业(特别是银行)的员工可能利用这一实践逻辑上的漏洞策划骗局,利用刑事法律中对不同罪名量刑的差异、无罪推定的证据规则,以及民事审判在私刻公章表见代理认定上的逻辑漏洞,试图最大化其违法利益,进而造成国有资产的巨额流失。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从民事法律规范层面入手,对表见代理的概念进行更为细致的解释,并明确审判指导规则,使民事审判在认定表见代理时更加符合立法本意,以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 宫凡舒
- 关键词:表见代理
- 表见代理中本人可归责性问题研究
- 基于私法自治、利益衡平及风险分担等民商事法律原则,将本人可归责性作为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之一,既能为本人承担表见代理的行为后果提供合理化、正当化的归责基础,亦能兼顾善意相对人的信赖利益和本人的合法利益,从而更好地发挥表见代...
- 王勇
- 关键词:表见代理交易安全归责基础民事代理
- 论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与证明责任被引量:1
- 2024年
- 表见代理中,相对人的信赖保护和交易安全是根本价值,被代理人意思自治下的自我负责是次级价值。从文义解释的角度,我国《民法典》第172条的规范表达决定了表见代理中应当由相对人就代理权外观、相对人善意和相对人无过失承担证明责任,体现了表见代理信赖保护的根本价值。而从狭义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相结合的体系角度,则应当由被代理人就其不具有可归责性承担证明责任,体现了表见代理意思自治的次级价值,否则难以区分狭义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在救济上的不同。《民法典总则编解释》第28条规定表见代理中由被代理人承担相对人“非善意”或“存在过失”的证明责任,不符合表见代理的实体法目的,与《民法典》的规范文义相悖,消解了最高院试图通过提高“无过失”之标准来限制表见代理滥用的目的,甚至可能冲击狭义无权代理的适用空间。
- 周志东
- 关键词:表见代理可归责性
- 伪造型表见代理行为的刑法定性
- 2024年
- 表见代理涉刑案件可分为三种情形,对表见代理型案件的定罪问题理论上存在三种观点。对内犯罪说与对外犯罪说在理论上的争议焦点包括合同效力、被害人确定等问题。法秩序统一性的理论基石是国民可预见性原则,本质是贯彻民主原则的理性与逻辑对法效果的可预见性。对于刑法中不存在的概念,应当参考其他部门法的解释;在其他部门法的解释明显有违国民可预见性原则时,应当由刑法独立解释。综合考察构成要件,伪造型表见代理行为应当以职务侵占罪定罪为宜。
- 莫煜健
- 关键词:刑民交叉表见代理
- 表见代理情形下“卖房骗款”行为的定性分析
- 2024年
- 表见代理情形下的卖房骗款行为虽具备“骗”的外观,但基于“表见代理是否影响刑事犯罪认定”这一问题的论争,司法实践中存在职务侵占罪与合同诈骗罪两种立场。消解实践冲突的关键在于:确定法秩序在违法性与法律效果层面的统一,通过民事规范确定此类案件中被代理人的实质被害人地位,肯定被代理人对购房者应收房款的观念占有,锚定行为人破坏被代理人对购房者债权观念占有这一事实,以职务侵占罪或盗窃罪实现此类案件在法秩序范围内的和谐统一。
- 余思博
- 关键词:表见代理职务侵占罪合同诈骗罪
- 合同诈骗罪与表见代理之实体法律关系厘清
- 2024年
- 合同诈骗罪与表见代理刑民交叉的矛盾症结在于刑民实体法律关系尚未得到厘清,从而导致刑事程序与民事程序适用混乱,解决思路应聚焦于如何在法体系中合理解释及运用两种法律规范。从法秩序统一性角度,以目的冲突理论、规范冲突理论等学说观点分析合同诈骗罪与表见代理能否共存没有实质意义,只有从如何适用两种规范的实务角度切入,才能有效解决此项刑民交叉问题。表见代理的成立使犯罪事实中有关行为对象、被害人等要件更符合刑法领域内的职务侵占罪或挪用资金罪等其他财产类罪名,同一行为不可能在成立表见代理的同时构成合同诈骗罪。
- 袁也
- 关键词:合同诈骗罪表见代理
相关作者
- 冉克平

- 作品数:138被引量:1,589H指数:25
- 供职机构:武汉大学法学院
- 研究主题:民法典 《民法典》 表见代理 体系化 信赖保护
- 杨代雄

- 作品数:73被引量:1,136H指数:23
- 供职机构: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 研究主题:民法典 法律行为 民法体系 物权法 民法
- 刘华平

- 作品数:5被引量:2H指数:1
- 供职机构:九江学院政法学院
- 研究主题:表见代理 法律逻辑学 法律 无权代理 法学教学
- 周荃

- 作品数:23被引量:46H指数:4
- 供职机构: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研究主题:表见代理 高利贷 金融案件 法院委托 行业协会
- 郭亮

- 作品数:3被引量:2H指数:1
- 供职机构:哈尔滨商业大学
- 研究主题:表见代理 构成要件 过失 考量 表见代理构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