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到628篇“ 行政主导“的相关文章
- 从行政主导到村社本位:农村生活治理的逻辑转向
- 2025年
- 有效的生活治理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由之路。行政主导下的农村生活治理实践存在供需错位、关系失衡、规则不匹配等问题,引发农村生活治理效能困境。依托需求瞄准、主体协同、规则适配等机制,能够有效激活村社生活治理动力和能力,促使农村生活治理效能逐步提升。农村生活治理有效须要实现从行政主导到村社本位的逻辑转向,回归村社和村民生活,立足村社的主体性地位,以村社需求为出发点,建构“政府引领—村级组织统筹—村民参与”的治理结构、公私融合的治理规则,以达至农村生活治理的长效化。
- 刘妍张世勇
- 关键词:行政主导
- 从简约治理到行政主导:农村生活治理演进、问题与出路被引量:2
- 2024年
- 近年来,长期存在的生活事务简约治理传统快速转向科层治理形态。简约治理模式是基于生产公共性和关系连带性,运用人情面子和村社规范实施的嵌入治理和非正式治理。随着生产活动去农化、村社价值规范解体、基层治理能力弱化,生活事务逐步脱嵌生产实践,简约治理的现实绩效不彰。同时,国家为满足群众美好生活向往,全面向农村供给公共产品和生活服务,基层组织要有效执行政策任务,就要构建行政主导治理模式,细化政策目标、加强检查验收、强化激励考核。当前生活治理的问题是,泛政治化的强激励硬考核引发执行过程的目标替代,既容易形成村民的等靠要观念,又容易带来治理的形式主义。因此,立足生活事务的属性层次,聚焦生活事务的治理结构,县域组织应有自主治理空间,既需在“集体选择”层次制定合理的考核制度,又要在“操作层次”供给契合的社会规范。总括而言,行政引导、赋能和激活基层组织,是农村生活治理持续有效的出路。
- 刘锐
- 关键词:行政主导
- 生态环境损害救济体系行政主导的局限及其优化被引量:1
- 2024年
- 生态环境损害救济体系是多元主体参与、公法私法手段并存的制度体系。以行政救济为主导的生态环境损害救济体系在生态环境损害行为责任与金钱责任承担上存在局限。针对生态环境损害救济体系中行政救济主导的现实问题,可以在以行为性质区分生态环境损害救济公法手段和私法手段的基础上,发挥行政机关能够在生态环境损害救济中同时适用公法手段和私法手段的独特优势,以行政机关为主导优化生态环境损害救济体系构建。
- 刘启源
- 关键词:行政救济司法救济生态环境修复
- 从行政主导到政社共同生产:城市社区微更新的逻辑转换与实现路径被引量:2
- 2024年
- 随着城市社区微更新作为一种城市存量空间再生产模式的重要性愈发凸显,有必要探究其有效发挥作用的内在机理。深入考察上海市Z街道城市社区微更新的实践可见,由于基层政府服务项目的“碎片化”、社区的治理超载以及对民众主体性地位的遮蔽,行政主导下的城市社区微更新面临困境。在政绩逻辑驱动、运作困境推动和专家介入催化的综合作用下,城市基层政府通过充分动员社区民众参与、表达需求并进行整合,再加上政府内部的部门协同和流程再造,一种政社共同生产的城市社区治理模式亦逐渐生成。政社共同生产模式下的社区微更新,不仅能够切实满足社区居民的真实需求,还能够动员和激发社区民众的主体性以及参与社区治理的内在动力,更是重构了政府与社会关系。
- 钱坤
- 关键词:行政主导
- “行政主导”抑或“内源驱动”: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发展动力研究 ——以X县为例
- 当前我国已完成脱贫攻坚的历史任务,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山西省是全国脱贫攻坚的重点省份之一。对条件艰苦恶劣的贫困农村来说,易地扶贫搬迁则是脱贫工作中不容忽视的组成部分。在后扶贫时代,探讨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发展的政策优化...
- 王瑶琳
- 行政主导的双轨治理:新时代基层治理逻辑的一个理解框架——基于浙东横镇的田野调查被引量:1
- 2023年
- 中国基层治理逻辑经历了从传统“社会主导的双轨治理”到当前“行政主导的双轨治理”的重大转变。新时代“行政主导的双轨治理”主要表现为自上而下的国家介入(大治理)与自下而上的社会再造(小治理)的同步推进、共同强化,国家介入主要包括纵向派驻、横向扩张、全面渗透等三种机制,社会再造主要包括主体培育、平台搭建、活力激发等三种机制,同时行政轨道和社会轨道的互动关系存在两种面相,从表层看是相互合作,从深层看则存在张力。新时代中国基层治理需要更好地实现行政轨道和社会轨道的良性互动、相互赋权、动态平衡,从而迈向二元合一的基层治理新境界。
- 杨富平
- 关键词:行政主导国家介入
- 靖安新区社区“行政主导”型治理模式的形成及其转型研究
- 周枣梅
- 比较法视野下生态环境损害救济的行政主导实质及其启示被引量:18
- 2023年
- 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责任属于公法责任,可以通过行政和司法救济方式实现。考察外国立法和司法实践,生态环境损害救济诸形式均呈现实质行政主导特征。从应然层面,鉴于修复责任的公法属性,在生态环境损害救济的启动和生态环境修复决定内容的形成上,行政机关都应居于主导地位。我国救济方式的顺位和司法救济具体制度设计应遵循有利于行政机关发挥作用的原则。生态环境损害救济方式顺位应该如下:首先运用行政命令,其次适用行政机关提起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最后采用由环保组织或检察机关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为了弥补法院在专业知识上的不足,应授权法院要求行政机关编制生态环境修复方案草案。
- 胡静
- 关键词:行政主导
- 乡村建设中行政主导与农民意愿的失衡与再平衡--以山东省“合村并居”为例
- 党中央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顺应了城乡发展的时代要求和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成为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政府主导的各种乡村建设项目在农村地区如火如荼展开,有些因遭到农民反对而陷入执行困境。学...
- 李雯
- 关键词:乡村建设行政主导农民意愿合村并居
- 生态环境损害行政主导型救济模式初探被引量:1
- 2022年
- 为应对生态环境损害、维护环境公共利益,我国逐渐建立了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和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为基础的生态环境损害双轨制救济模式。其形成具有学理上的合理性,并成为我国生态环境损害救济的常规路径。面对生态环境损害双轨制救济模式存在的公私法救济错位和双轨制融合不畅的制度困境,有必要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行政主导型救济模式:采用融合路径对现有环境治理制度进行修正,以国家环境保护义务要求为引导,实现行政修复义务与民事修复义务的协调,并厘清各类型环境治理制度的顺位。
- 于晶晶王康
相关作者
- 朱孔武

- 作品数:46被引量:282H指数:7
- 供职机构:广东财经大学
- 研究主题:宪政 宪法 以人为本 人权 行政主导
- 高尚全

- 作品数:346被引量:542H指数:12
- 供职机构: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
- 研究主题:经济体制改革 市场经济 政府转型 政府职能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 乔新生

- 作品数:848被引量:477H指数:8
- 供职机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研究主题:新闻媒体 媒体 记者 新闻 新闻报道
- 张定淮

- 作品数:54被引量:288H指数:8
- 供职机构:武汉大学法学院
- 研究主题:政治 《基本法》 政治体制 行政主导 当代中国政治
- 叶海波

- 作品数:77被引量:479H指数:11
- 供职机构:深圳大学法学院
- 研究主题:宪法 法治 法律 宪政 基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