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到697篇“ 一事不再理原则“的相关文章
- 论行刑反向衔接中不适用一事不再理原则
- 2025年
- 随着轻罪治理时代的来临,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指导下,检察机关对于轻微刑事案件的起诉秉持着审慎克制的态度。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自2019年到2023年,不诉率从9.5%升至25.5%。但不起诉仅意味着不用承担刑事责任,针对被不起诉人的行为仍然可能需要追究其行政责任,这就需要行刑反向衔接机制的介入。
- 程衍林赞浩
- 关键词:轻微刑事案件一事不再理原则刑事责任衔接机制被不起诉人
- 跨境证券监管执法的一事不再理原则研究
- 随着各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与持续开放,各国均已意识到跨境证券监管中的冲突协调为当前跨境证券监管需要积极解决的问题。而在不同国家与地区对于案件的管辖协调中,一事不再理原则成为了重要的考量因素,对于其是否能适用于国际证券监管...
- 黄钊颖
- 关键词:一事不再理证券违法行为国际监管合作
- 专利制度中“一事不再理原则”的比较法研究
- 2022年
- 目前我国专利制度中“一事不再理原则”的制度安排存在着无法较好地抑制无效宣告请求权的滥用问题和一事不再理原则对世效(力)的存废问题。美国、日本和韩国对待这些问题的制度运行现状显示,以及结合我国国情,结论是废除一事不再理原则的对世效是合适的。同时,抑制废除对世效所带来的可能更加严重的无效宣告请求权的滥用,为此可以考虑导入美国再审程序启动要件制度。
- 张华
- 关键词:一事不再理原则
- 重新起诉与一事不再理原则之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19条第5项之商榷被引量:8
- 2022年
- 对于证据不足的案件,法院作出了无罪判决,判决生效后检察机关又收集了新的证据,或者提出了新的事实,使原裁判依据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问题得到补救,就此法院依法只能以审判监督程序加以改判。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诉讼司法解释第219条第5项规定的却是检察机关重新起诉、法院予以受理,这一规定,违反了刑事诉讼法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尽管原判决在当时证据情况下作出无罪判决并非错误,但是新的事实、证据表明该案的无罪判决在与案件事实真相背离这一实质问题上“确有错误”。以此观之,这种裁判错误符合再审条件。如果不依据审判监督程序加以改判而允许重新起诉,势必出现同一案件同时存在两个都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的“一案两判”现象,有违一事不再理原则和既判力原理,也会损害法院生效裁判的权威性。
- 张建伟
- 关键词:重新起诉一事不再理禁止双重危险审判监督程序
- 诉请查阅公司账簿不受一事不再理原则限制
- 2021年
- 知情权是与股东资格相联系的基础性权利,为一种持续的权利,以该权利为基础派生出的股东要求公司提供会计账簿供其查阅的行为请求权也应为一种持续存在的权利。前诉已执行完毕,股东若再次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不同意其申请的,可以再次起诉。法院不应适用一事不再理原则裁定驳回起诉,应就是否支持其主张进行实体审理。
- 余庆王兴哲
- 关键词:驳回起诉股东资格一事不再理原则会计账簿知情权裁定
- 行政诉讼一事不再理原则及重复起诉的判断标准被引量:9
- 2021年
- 2018年《行诉法解释》第106条确立了一事不再理原则的适用范围,并借鉴《民诉法解释》第247条之规定,以当事人、诉讼标的与诉讼请求"三同说"作为重复起诉的判断标准。因新旧司法解释中使用的"重复起诉"的概念内含不同,导致新司法解释中的第106条与(沿用旧司法解释的)第69条存在概念错位和逻辑冲突。基于法律规范的统一性要求和行政诉讼制度精细化发展的需要,应当将该司法解释第69条第6项中的"重复起诉"修改为"已存在诉讼系属的"。行政诉讼中以诉讼标的作为重复起诉的客观判断标准缺乏坚实的法教义学基础。为统一判断标准,建议参照行政诉讼的法定起诉条件,以案件事实取代诉讼标的,确立当事人同一、案件事实同一、诉讼请求同一的重复起诉判断标准。
- 马立群
- 关键词:行政诉讼一事不再理重复起诉诉讼系属既判力
- 论专利无效宣告中的一事不再理原则
-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已作出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的情况下,针对同一专利再次提起无效宣告请求将受到一事不再理原则的约束。专利无效宣告中的一事不再理原则不仅影响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的职权行使,还与专利...
- 魏欣
- 关键词:无效宣告一事不再理原则
- 论民事诉讼中的一事不再理原则
- 一事不再理原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基本原则,这项原则在实现诉讼目的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能够及时的起到定纷止争的作用,实现纠纷的一次性解决,同时还能够维护司法的权威。纵观诉讼实务界和理论界,一事不再理原则都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 张颖
- 关键词:一事不再理原则诉讼标的既判力
- 论缺席审判后重审与一事不再理原则之关系——兼论重审程序之完善被引量:1
- 2020年
- 《刑事诉讼法》规定缺席审判过程中被告人自动投案或者被抓获的,判决裁定生效后罪犯到案提出异议的,应当重新审理。有观点认为重审是给予被告人一次参加诉讼的机会,而非再次给予否定性评价,因此由检察机关再次提起公诉与一事不再理原则并不冲突。但笔者认为,从既判力的物之范围与时之范围来判断,裁判生效前再诉便不符合一事不再理原则;裁判生效后,无论再诉与否,都有违一事不再理原则。只不过为了补正缺席审判的固有缺陷,保障被告人之听审权与在场权,重审是为一事不再理原则的法定例外。在重审的启动方式上,仅缺席审判作出有罪判决并生效后,罪犯对判决、裁定提出异议的,可允许控方重新起诉,其余情形只得由法院启动重审程序。
- 李泊毅
- 关键词:缺席审判一事不再理原则
- 论刑事诉讼中一事不再理原则的本土化
- 一事不再理原则是存在时间较为久远的一项法律原则,其最早产生于古罗马。目前,一事不再理原则在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得到了适用,被载入该国的刑事诉讼法乃至宪法之中。另外,《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等国际公约也明文规定一事不再理原则...
- 杨曼曼
- 关键词:刑事诉讼一事不再理原则
相关作者
- 李智

- 作品数:68被引量:299H指数:12
- 供职机构:福州大学法学院
- 研究主题:体育仲裁 互联网 体育 国际体育仲裁 国际体育仲裁院
- 董琳

- 作品数:4被引量:16H指数:2
- 供职机构:吉林大学
- 研究主题:一事不再理原则 刑事诉讼 效力范围 人权保障 刑事审判
- 万毅

- 作品数:243被引量:3,482H指数:35
- 供职机构:四川大学法学院
- 研究主题: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 检察官 侦查 检察机关
- 谢佑平

- 作品数:172被引量:1,628H指数:22
- 供职机构:湖南大学
- 研究主题:刑事诉讼 司法改革 人权保障 刑事诉讼法 司法公正
- 李颖

- 作品数:361被引量:1,428H指数:18
- 供职机构:河北大学管理学院
- 研究主题:档案 企业 高校 分析师 企业档案